需求并非供给:欧盟《公共采购法》与清洁技术含量之争
2026年9月9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公共采购法》提案(COM(2026) 590),把每年约6000亿欧元的超标公共采购变成产业政策工具:强制30%(劳动密集型50%)质量权重、允许拒绝欧盟原产地低于50%的投标、并按WTO《政府采购协定》成员资格划定准入名单——中国不在其中。这是「买本国货」政策谱系的第五代,也是第一代把成本移出所有可见账目的工具:没有财政拨款可表决,没有海关税则可逐项列出。委员会的旗舰例证经不起核算——柏林BYD公交所援引的德铁订单中,BYD仅占约6%,MAN占约95%,且BYD车辆产自匈牙利,恰是含量测试要放行的那一类;真正领先欧洲电动公交市场的中国品牌(玉柴以外的宇通)在欧洲没有工厂。更可能的可测结果是产能迁入而非再工业化,而代价落在电网上:9月18日取向电工钢保障措施保护的是一个其自身客户承认供不上货的供应源。